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
《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粤知〔2022〕16号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处室,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自身职能与本地实际,制定发布本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特此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月27日
(联系人:何鲲,联系电话:020-83621263)
广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
(第一版2)
01
本清单内的公共服务事项面向全省社会公众,服务主体为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深圳代办处、商标业务受理窗口。
02
该版本为第一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后续将根据公共服务实际情况及发展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更新发布新版本。
03
省内各知识产权业务服务窗口及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提供本清单内服务事项的线下办理渠道,具体信息可在附表查询。
04
本清单内的有关服务的线上办理渠道,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中政务服务平台及公共服务网提供。
05
本清单中所列商标有关服务事项均包含地理标志商标。
06
邮寄地址仅对接受邮寄的事项和服务主体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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