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下称“孵化基地”)在天河智慧城开园。
经过近半年的运营,目前该基地已累计引入项目共124个,其中港澳项目103个,逐渐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人才聚集的发展高地。
孵化基地引入港澳项目占比超八成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筑面积达6.65万平方米。孵化基地总投资超7亿元,布局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区、人才与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高端产业孵化加速示范区、公共配套区等,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提供全链条服务。
自该基地开园以来,运营机构根据“全链条、公益性、示范性”的定位,通过充分整合资源、共建共享、要素配置、辐射带动等方式,着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服务工作。该基地重点引进港澳项目、留学归国人员项目、高校院所项目、科技企业项目、高层次人才项目。
截至12月1日,孵化基地已完成五批项目招募工作,累计引入项目共124个,其中港澳项目103个,提前完成港澳创业项目达到70%以上的目标要求,港澳项目占比全国第一。五批入驻项目共引入港澳青年168人(其中香港青年154人,澳门青年14人),博士105人,硕士175人,创业带动就业1579人。
同时,孵化基地常态化招募工作持续进行中,运营机构计划联动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众创杯、天英汇港澳台赛区等赛事征集,同步推介和宣传基地,通过赛事筛选优秀项目进行就地转化,为孵化基地引入优秀港澳项目。
孵化基地可为入驻项目提供多元服务
目前,孵化基地引入了5家港澳社团服务机构,招募144名创业导师、91名评审专家和51家投融资机构,为港澳青年提供全周期、全过程、一体化服务。为解决港澳青年所需及急难愁盼事项,运营机构打造了特色港澳青年人才工作站,着力解决港澳青年在学习交流、实习就业、创新创业、安居乐业等四大类需求,并组建了由政务服务单位、运营机构、社会服务机构等常驻的双创服务一站通,提供“就地办、代理办、港澳青年办、协助办”等优质服务。目前,政务服务人员、运营机构及10家社会服务机构已入驻双创服务一站通,实现每日签到,轮班驻点服务。
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运营单位由六方联合体共同组成,分别是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广州力华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创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促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其中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是联合体主体。运营方具有国内外资源链接和整合能力、丰富的投融资和产业整合对接能力、优质的创业培训辅导能力、强大的成果转化技术支撑能力以及专业的园区运营服务能力。 对于需要进行团队转企业、企业办公场地迁移的项目,孵化基地运营机构及时开展入驻项目申请迁移场地考核,绘制企业注册或迁移流程图,并开展团队登记注册企业及企业迁址流程答疑活动。
产品试验试制区可免费试制产品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自开办起,就设置了产品试验试制区,为入驻的企业提供产品免费试制服务。
产品试验试制区位于基地A栋3层,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天河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招募第三方专业运营机构提供服务,旨在为初创团队及企业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为先进制造、文化创意等行业软硬件产品试验试制打造“中枢大脑”。
其中,先进制造板块由虚实结合仿真、柔性产线、增材制造、3D打印、激光技术、精密测量等区域组成,主要设备有五轴机床、移动加工岛、包装工作站、金属陶瓷打印机、多功能激光设备、三坐标测量仪、全自动影像测量仪等,为中小微企业以及创业者在产品外观打样、结构试验等方面提供支撑。创意设计板块则包括无人控制技术区、裸眼3D技术区、AR技术区,主要设备包括无人机测试空间、裸眼3D显微镜、AR全息同屏显示交互设备等,支撑中小微企业以及创业者在硬件测试阶段开展各种性能评估。
中小微企业以及创业者通过预约登记即可使用产品试验试制区。该区域目前已为孵化基地入驻的威酷模玩(香港)有限公司、着色器(香港)有限公司、芒种智耘本草践行者、华南理工大学智能制造实验室团队、鑫瀚高科技产业(广东)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以及团队提供了免费服务。
【链接】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常态化项目申报
为长期引进优质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物业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常态化申报工作。
【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1.创业团队或个人,指未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创新创业团队或个人。
2.初创企业,指广东省内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型企业。各行业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
3.非初创企业,指除前述初创企业外的其他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孵化培育潜力,符合技术、经营模式创新和带动就业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自愿接受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相关管理制度。入驻项目需在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依法统计,其中:团队或个人需承诺在入驻后1年内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企业需承诺在入驻后3个月内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三)重点引进项目
根据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定位,重点引进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其中,港澳青年是指年龄在18—45周岁的青年,包括港澳籍居民、在港澳工作时间超过1年的非港澳籍居民、在港澳高校学习的非港澳籍居民等,承诺拥护“一国两制”;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港澳青年人数比例达30%以上的团队和企业(注册企业以缴纳社保人数为准);
2. 港澳青年或港澳资企业持股25%以上的;
3. 港澳青年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公司(不含下属子公司)经理、副经理、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技术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及同等级别的高级管理职务的。
【支持标准】
1. 对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初创项目(含个人、团队及企业)予以免租,免租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入驻众创空间(非独立办公区)的项目孵化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入驻初创企业办公区的项目孵化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 对入驻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非初创企业需收取租金,通过增价拍卖的方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定承租空间和价格,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3. 人均办公面积原则上不超过10平方米,项目入驻具体面积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场地实际情况灵活调整。
【申请方式】
申报对象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以“项目入驻申报+企业(团队)名称”命名,发送至邮:dawanqu@dwq360.com。
申报材料均需以PDF格式提交,已创办企业的团队需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为文字正向,清晰可辨。
咨询电话:阮华13662384102,刘媛婷13560472506,张自豪1581882702,宋嘉良13660206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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