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企业可以与员工及时沟通、最终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和安排待岗,以合法有效的降低人力成本和运营风险。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2、注重与员工的坦诚沟通和交流,如果企业确实有困难的,共同协商寻找解决方案。
3、如双方签署书面协议的操作难以具体落实的,尽量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明确企业与员工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稳岗补贴”即为了稳定企业岗位职工,减少裁员或不裁员而对企业发放补助性补贴,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
在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的前提下,经与本单位工会及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协议,可以延期支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条规定,《规定》第十八条所称“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